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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国家新标准颁布
利纯环保嘉兴室内空气检测中心
2015年9月15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并发布新修订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标准明确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与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标注和标志。
新标准明确了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核心参数)是“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值)和“累计净化量”(简称CCM值),即可理解为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净化能力”和“净化能力的持续性”;并将空气净化器的噪音限值,由低到高划分为四挡,提高了空气净化器针对不同污染物时的净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为合格和高效两个级别。
新颁布的标准完善了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各目标污染物的净化能力实验方法,其中包括针对微颗粒物、甲醛的累计净化量的检测方法,即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净化能力检测和重复性评价。
新标准对净化器的产品说明书标注内容也重新作了规定:包括空气净化器名称、型号,净化器特点、净化原理、使用的性能指标,以及安装、维护、保养等相关注意事项。
此次标准的修订采用了全程公开的方式,提前向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公开征求了意见,先后有70多家生产厂商、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代表参与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技术研讨参与人员超过500人次。
《空气净化器》新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空气净化器市场“评价”与“标注”的混乱现象,对进一步规范市场、引导消费、提高产品质量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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