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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已成为了浙江省人大代表们频繁提及的词。在日前召开的浙江省两会上,浙江省省长李强公布了2016年浙江省政府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雾霾治理力度”位居首位。“治霾”不仅要有道德软约束,更要有“最严法律”保障。
过去一年,“雾霾”一词仍未能淡出公众热议的话题。在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浙江省省长李强公布了2016年浙江省政府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雾霾治理力度”位居首位。
无论在会上还是会下,“雾霾”已成为了浙江省人大代表们频繁提及的词。“幸福社会,不仅要有绿水青山,更要有蓝天白云。”为了寻回儿时的天空,代表们大开“脑洞”:除了通过“超低排放”等措施从源头上“围剿雾霾”,制定“最严法律”保障治霾,还可以设计通风廊道“驱霾”。
制定“最严法律”保障治霾
对于“雾霾”,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副教授、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程燕姬有着深深的无奈。她说,每次在电脑上搜索“雾霾”,就会跳出本地区连续雾霾的天气预报,以及医生建议减少外出的新闻,“雾霾的危害是有目共睹的,幸福社会,不仅要有绿水青山,更要有蓝天白云。”
“治霾”不仅要有道德软约束,更要有“最严法律”保障。2016年1月1日,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程燕姬认为,浙江应紧跟步伐,修订实施新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将会对我们浙江大气污染治理带来更多希望。”
在程燕姬看来,原来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职责、义务不够明确,“一旦出现污染事故,责任难以真正落实。”此外,对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够完善,特别是欠缺对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的要求,同时缺乏区域性的联防联控机制。
程燕姬提出,即将出台的新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应强化重点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制度,注重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促进形成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共同治理、协同控制的防治机制,细化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
“在合适的情况下,我认为长三角可以像京津冀一样协同立法,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程燕姬建议,可以划定本省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跨区执法、交叉执法,对重点区域内有关设区的市建设可能对相邻区域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开展会商。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立法之余,程燕姬认为更重要的是加强执法工作。程燕姬认为,应强化政府责任,可以直接将“雾霾”与仕途挂钩,对于没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责任人应进行追责,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引导,营造氛围。
“围剿雾霾”需多管齐下
根据环保部此前公布的9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源解析报告,杭州、宁波的首要污染源分别是机动车、工业生产。
为从源头上治理雾霾,浙江省省长李强表示,2016年浙江将完成17台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淘汰改造8000台燃煤小锅炉,新建100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10000个充电桩,全面淘汰黄标车。
“燃煤发电是我国电力的主要来源,但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是雾霾的重要源头之一。”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国潮认为,加大雾霾治理力度,这是能源企业的重要工作。他建议,企业应推行超低排放,进行燃煤机组全脱硫、全脱硝改造,从源头“围剿雾霾”。
对于一些输入性雾霾,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院执行院长王慧中建议,要想办法进行控制,如建一些绿化带,加大绿化面积。
对于因城市工业废气、建筑扬尘、汽车尾气而内部产生的霾,他建议,可以在城市规划设计中,提前设计一个通风廊道,把空气中的霾等污染物“吹”走。
“杭州三面环山,钱塘江边高楼又很多,风就很难吹进来,如果四面形成封闭状态,不管是输入性雾霾还是内部产生的雾霾,就容易长久待在城市上空,不容易消散。”王慧中认为,通风廊道可以为城市留出一道通风口,避免将来高楼越来越密集,让城市处在十面“霾”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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