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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是很有必要的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筑与室内环境是人工环境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个系统中涉及整个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施工、建筑周围环境、建筑通风与室内功能区分、人群活动等相关因素。宁波室内空气检测 教你如何实现对室内环境的有效控制,建立一个对人体健康、舒适、节能、自然的室内环境功能体系。当然需要对室内环境进行综合控制,对室内环境中各种污染物及引起污染的相关因素,进行科学控制,以达到控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目的。
目前,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方面,我国涉及室内空气质量的标准主要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GB 50325-2010)以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一系列规范和标准的出台,为室内空气质量的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控制室内空气污染,切实提高室内空气质量,提供了技术平台。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将影响人体健康的19个指标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是我国首部针对室内空气中存在的与人体健康有密切关系的有害物质而制定的标准,在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方面具有前瞻性的控制标准,力求实现人居环境的有效的、多参数全面控制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从影响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的外在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基本面出发,实现控制建筑工程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装饰装修过程中施工工艺等,对不同民用建筑进行分类和等级材料许可使用控制,并对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最易引起污染的5个参数,设定最低限量值,对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约束作用。
上述两个国家标准的区别在于侧重点、限量值等不同,相对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范围更加全面,强调污染浓度的长期性;但这两部标准在取样方法、抽样方法分析方法存在许多不足,控制指标和限量值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不能相互有效衔接,有待进一步研究改进。《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涉及环保、卫生、建筑和轻工、装饰等不同部门和行业,这些部门及行业都有各自执法领地,一旦发生室内环境污染事故,要求司法部门介入并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主体不明朗。《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中突出的问题是标准适用范围、工程类别划分、分析方法等方面存在缺陷,需要进二步补充和完善。宁波室内环境检测 为了能够使室内空气质量的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地方标准,在现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室内环境污染的特点,加快制定有关室内空气质量及其相关产品的监督及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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